【注冊商標的轉讓】轉讓注冊商標的,轉讓人和受讓人應當簽訂轉讓協議,并共同向商標局提出申請。受讓人應當保證使用該注冊商標的商品質量。
轉讓注冊商標經核準后,予以公告。受讓人自公告之日起享有商標專用權。
1、注冊商標的轉讓,是指注冊商標所有人在法律允許的范圍內,將其注冊商標轉移給他人所有,轉讓注冊商標是注冊商標的主體發生改變,轉讓后的商標所有人不再是原注冊人。轉讓注冊商標與變更注冊人的名義不同,后者注冊商標的主體并不發生改變,只是注冊人的名稱、住址等發生了變化。另外轉讓注冊商標需要轉讓人與受讓人簽訂注冊商標轉讓協議,并共同向商標局提出申請,也就是說,不能由當事人自主決定。
2、申請材料:轉讓人及受讓人《營業執照》副本復印件(公章),或者身份證復印件。